宋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方顶驿文化旅游度假区周边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问题核实情况
关于“将方顶路纳入区管道路统筹规划”的建议,经核实方顶路为开发商配套投资建设道路,未纳入政府市政道路规划体系。经现场踏勘,该路段基础设施维护、日常管理均由建设方负责。根据《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六条“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由相关市政工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养护、维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养护和维修。”之规定,该道路属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暂不符合市政接收条件。
二、下步工作计划
虽暂无法接收方顶路,但我单位将系统性提升道路管理效能:
1.完善验收接收机制
明确路基强度、排水设施等硬性验收指标,加快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验收接收进度。
2.强化质量监管
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对在建项目开展道路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建设单位“红黑榜”,对道路施工质量实施信用奖惩。
3.提供技术支持
搭建市政部门、属地街道、产权单位三方协商平台,对于方顶路等非市政道路,在必要的情况下,对属地街道或产权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产权单位提升养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