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园广场舞、唱戏等文化活动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公园管理制度,明确噪音时段限制。针对公园内广场舞、唱戏、跳操等活动音量过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甚至引发居民与活动队伍之间的矛盾等问题,区公安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和游园广场管理部门,完善关于我区公园管理噪音限制的制度,合理规划娱乐、活动时间,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部位噪音动态检测,并安排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场所工作人员积极管理,对在相应时间段超出噪音限值的行为积极进行劝导。
二、积极推进联合执法进程。区公安局将积极协助镇办人民政府和城管、环保等部门,对重点区域、部位进行常态化巡逻管控,同时加强与游园广场管理人员的联勤联动,及时对违规人员进行劝导和制止,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调查处理。
三、加强噪音限制宣传,推广文明活动。深入开展公园噪音限制宣传活动,指导游园广场管理部门利用公园广播、公园周边宣传大屏幕,不间断开展噪音限制宣传,推广文明活动,让在公园娱乐、活动的居民能够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文明开展娱乐活动,确保辖区广大居民享受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文化活动噪音管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5年7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公安局治安大队85137810
联 系 人:刘延召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智慧城市运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