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6-00074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提案
  • 2026-09-07
  • 2026-09-07
关于燃气安全-超期服役燃气具更换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回复

陶永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燃气安全—超期服役燃气具更换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超期服役燃气具更换的相关问题,区城管局高度重视,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落实:

一、现行法规与隐患现状说明

依据GB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国家标准,天然气/液化气灶具、燃气热水器自售出之日起判废年限8年,超期服役的燃气具会出现阀体老化、密封件失效、熄火保护装置失灵、燃烧不充分等各类故障,日常使用中极易引发燃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燃气爆燃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用户人身及财产安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用户为燃气器具产权人,负有到期自主报废更换法定义务。

二、要求天伦燃气有限公司每年至少1次常态化入户安全检查制度,安检人员逐户登记超期燃气具地址,建立隐患清单台账,现场书面告知安全风险、限期更换。

三、通过社区公告、小区宣传栏、公众号、抄表安检员入户宣讲等多渠道,普及8年强制报废国标、超期事故案例;在老旧小区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现场活动,现场查验灶具年限、答疑解惑。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