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显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教体字〔2019〕35号),上街区对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幼儿资助政策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监督、帮助和支持, 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我区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教育工作会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