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0-00027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办理
  • 2020-06-29
  • 2020-12-25
  • 2020-06-29
关于消除消防隐患,提升小区品位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第九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086号提案的回复

何现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消除消防隐患,提升小区品位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上街区燃气管道于2000年开始施工建设,上街天伦燃气公司于2007年8月接手运营,随着燃气管道建设使用年限的逐步增长,部分燃气设施已出现老化的情况,针对此情况,区燃气公司已逐年制定投资计划分片区对燃气设施及燃气管道进行更换及除锈刷漆等工作。

2019年已对碧海花园、百合佳苑、世纪嘉园东区、60号院等小区约4000米的燃气管道进行改造及除锈刷漆工作;对东方花园、汇泽国际城、建业森林半岛等小区更换约300个燃气表箱;对白云山庄、新阳光小区等小区更换约20个燃气调压设施。

根据2020年初的维护计划,计划更换200个燃气表箱、30个燃气调压设施、2000米燃气管道改造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过程中。

同时区燃气公司每年制定老旧小区燃气管网的安检、巡检及更换工作,加强燃气设施的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已建住宅未达到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要求的,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具体改造办法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制定。目前我区尚未出台具体改造办法。

影响此项工作进展的因素目前还有两个:一是改造费用问题。用户不愿承担或只承担部分费用。但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注册水表以下供水设施及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的注册水表表井由业主负责管理、维护。上街区自来水公司作为自收自支的企业,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利承担注册水表后的管理、维护。二是需改造的住宅都已装修入住,户表改造需注册水表后全体业主同意方可进行。部分业主因装修或未居住等原因,不同意不支持进行改造。

在实际工作中,区自来水公司对全区未进行户表改造的用户进行了整理,根据上街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工作方案。

只要用户提出申请,积极组织,精简工作流程,降低施工费用,优先进行户表改造工作。

 

 

 

                                                                                           2020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68133990

       人:王德春

         报: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