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N98272/2020-00009
  • 上街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建议提案
  • 2020-08-23
  • 2020-08-23
关于加强处理关停倒闭企业土地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高密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处理关停倒闭企业土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的,我区一部分中小型工业企业因自身经营问题出现了关停、倒闭的现象,同时随着我区制造业产业的不断发展,项目用地短缺现象日益紧张,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我们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闲置、低效厂房、场地盘活工作。

一、摸底调查,建立闲置资产档案。

上街区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我区工业企业的发展,自2017年开始,区政府为促进集约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拓宽项目落地新空间,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发展,开展了盘活闲置资产工作。我区成立了盘活闲置资产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关停企业闲置土地盘活处置长效机制,对我闲置土地、闲置楼宇、闲置厂房进行调查摸底,对于关停的企业,我们利用有效的资源,引进优质的项目,为企业盘活搭建桥梁,为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同时我区将盘活闲置资产和项目有机结合,采取零土地招商模式,既有效破解了项目用地指标不足困境,又让厂房、楼宇重新焕发生机、产生效益,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从2018年以来我们坚持做好盘活闲置资产工作,2018年引进落地项目131个,盘活闲置面积76.5万平方米;2019年引进落地项目38个,盘活厂房空地面积14.68万平方米。

二、政策支撑,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对于已经区域规划调整的工业企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通知》(郑政〔2005〕12号)文件,第四项国有土地的管理第三条国有出让土地的管理第3条: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因城市规划的更新和调整,拟由原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自主开发、联合开发、转让)的,由市人民政府收购后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促进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再开发的指导意见》(郑国土资文〔2018〕1041号)文件,第二条:如原土地用途属于非经营性用途的(含工业、仓储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需改变为经营性用途的,应当由政府收回,纳入土地储备,依规划重新供应;属于非经营性用途(含工业、仓储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改变后仍为非经营性用途的,可依规划改变用途。

闲置工业用地,除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应收回的情形外,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

三、实地走访,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我区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抓政策落实”精准对接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建立企业分包制度,走访过程中积极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了解企业发展现状,面临的困难问题,更好地了解和准确把握我区民营经济现状,对具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政府通过“三送一强”方式减轻企业财务和社会负担,支持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各类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调查活动,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对关停、倒闭的企业情况信息建立台账,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企业用地清理工作。对长期闲置不用或用而未尽的企业用地,采取依法收回土地或政府回购再出让等措施,促进项目落地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让稀缺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率,让闲置的土地厂房资源焕发活力。      

 

 

  

                           2020823

 

 

联系单位及电话:科工信局  68116856

联  系  人: 

抄     报: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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