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补充教师编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教职工机构编制是编制管理的重点之一,区委编办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促进发展”的要求,科学配置教职工编制资源,确保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好管活。
根据《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街区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限额的通知》(郑编〔2013〕84号)文件精神,我区事业单位和编制总量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突破数额新设事业单位、新增事业编制,确需新设立机构的,要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原则,采取“建一撤一”的方式,在提出设立机构申请时,要同时报送拟撤销机构方案,所需人员编制在总量内调剂解决,确保事业机构、编制不新增。
2011年以来,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在校生人数认真测算,并适当留有余地,区委编办多次对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调整。每年年初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自然减员和编制空缺情况提出年度招聘计划,经区委编委批准后,由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不断增强幼儿园师资力量,满足我区学前教育教学的需要,2019年已招聘89名同工同酬教师,2020年计划招聘48名同工同酬教师。
在今后工作中,区委编办将持续关注我区教育工作,尽最大努力提供机构编制保障。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8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委编办 68132686
联 系 人:李淑亚
抄 报: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