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1-00029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建议
  • 2021-03-23
  • 2021-03-23
关于改进聂寨村汇才街居民水表超表办法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回复

安桂亭、张景倚、朱成、陈春莲、金叶红:

您们“关于改进聂寨村汇才街居民水表超表办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自来水公司负责上街区供水工作,包含自来水设施的管理、维修和改造事宜。其中户表改造问题一直是自来水公司十分重视的一项工作,因此针对聂寨村汇才街居民水表问题已进行了调查。

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聂寨三组84户居民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水费由自来水公司总表,收费标准为3.6元/吨,没有采用阶梯水费。

如采取抄表到户的方式,必须进行一户一表改造。1.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注册水表以下供水设施及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的注册水表表井由业主负责管理、维护。上街区自来水公司作为自收自支的企业,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利承担注册水表后的管理、维护。因此相关改造费用需由用户承担;2.需改造的住宅都已装修入住,户表改造需注册水表后全体用户同意。

 

 

 

                          2021年3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68133990

联    系    人:王德春

抄          报:区人大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