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振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街新汽车站经营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督促要求汽车站严格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积极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汽车站已利用站前北广场解决在站内经营的车主和驾驶员的电动车和小汽车的停放,汽车站负责提供停车场地,不负责车辆保管,发生财物丢失、车辆受损等情况,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