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1X/2022-00010
  • 上街区公安局
  • 建议提案
  • 2022-09-15
  • 2022-09-15
关于整治电动车违法行驶现象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回复

李亚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电动车违法行驶现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使用电动车是广大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形式,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电动车逆行、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还普遍存在。为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管理,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采取以下工作措施,整治电动车越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路面执法力度。认真贯彻《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巡警大队全警上路,在主次干道重点路口、路段设岗巡查,在中心路与淮阳路口、中心路与金屏路口、中心路与金华路口设置固定岗,对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并使用警务通“一警一码”功能进行录入劝导,对当事人采取签承诺书、观看交通事故警示视频、发朋友圈、参与文明交通执勤、接受处罚5项不同的措施,提升其安全出行意识。

二是加强对本单位全体人员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全体民辅警签订承诺书,在下班期间对电动车头盔佩戴情况进行检查,从自身做起,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积极与区文明办对接,将电动车交通违法情况与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动态管理挂钩,定期通报涉及文明创建的人员的交通违法情况,现已将结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工作中。

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开展“组团式”下网格、交通安全宣传“七进”等宣传活动,在城市主次干道、重要交通路口、社区、景区、游园等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同时配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有关单位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公益宣传。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9月1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