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3-00052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提案
  • 2023-06-15
  • 2023-06-15
  • 2023-07-10
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回复

闫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于2019年6月27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市市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等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二、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人民防空等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七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住宅区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应当符合特种设备有关要求和技术标准,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并按照规定定期检验。

三、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根据《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导则》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需经市政府联审连批会议批准后方能施划,设置情况必须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全市统一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系统内规范管理。

以上是关于对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相关管理规定,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城管局只承担停车场规划审批后的备案及管理工作,和对路边施划后收费的停车泊位进行管理。鉴于目前我区停车现状,本着“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我局会积极配合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人民防空等部门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城市“边角料”,合理施划停车泊位,更好的服务群众。

2023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