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41/2023-00018
  • 郑州市上街区教育局
  • 政协提案
  • 2023-06-19
  • 2023-07-11
关于切实做好普惠幼儿园疫情后扶持工作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复函

陆勇委员: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普惠幼儿园疫情后扶持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疫情期间普惠性幼儿园经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十分精准,提出的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对您深入调查研究、为教育事业发展献计献策表示感谢。

一、主要工作成效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市教育局的整体部署,我局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健全保障机制,规范幼儿园管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一是发挥领航发展的机制优势。我区目前有实验幼儿园、中国长城铝业有限公司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幼儿园和上街区幼儿园三家市级领航园,每个领航园先后与区外的3所优质园和上街本地的8所不同办园性质和类别的园所结盟共建,推动公、民办幼儿园健康、均衡、协调发展。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领航园园长工作室、建立领航共建专项培训资源库,为共建园所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指导,促使各园在环境创建、园务管理、保育保健、教育教学、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改善和提升,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拓展构建“1+n”新发展模式。在全市领航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我区构建了“1+n”新发展模式。以“1”所示范园为龙头园,“n”所公民办幼儿园为潜力园,示范引领、公民协同,携手共建、联动发展,共成立了6个工作小组,全区44家幼儿园共同参与,推进实施“一园+一校”有效牵手。计划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引领活动,以交流研讨、教学观摩、专题培训、送教到园等形式,充分发挥优质园的带动辐射作用,推进公民办幼儿园一体化协同发展。

三是规范普惠幼儿园认定。按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出台《上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文件,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和管理进行规范,给予政策支持;推行合作化办园模式,依托公办优质园帮扶带动民办普惠园进行“提质升级”。

四是做好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预算上报。上街区教育局严格按照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教[2022]2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学前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分解工作,经教育局班子会讨论通过,已报送至区财政局。目前因财政困难,奖补暂未发放到位。

1.扶持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2年我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27所,按照“办园行为规范、社会影响较好、学前教育质量较好、无小学化倾向”原则,预对27所普惠性幼儿园中的25所幼儿园按照幼儿人均200元标准予以资金奖励。以上费用共计67.52万元。

2.奖励融合教育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2年我区上报省级融合教育试点园所为上街区红缨幼儿园,目前有2名视力残障幼儿2名听力残障幼儿在园就读,园所对残障幼儿家庭采取了减免部分保教费的支持。根据资助经济困难家庭的幼儿和残疾儿童,更好地为适龄幼儿提供服务原则,预对上街区红缨幼儿园给予每生每月1000元的奖励资金。以上费用共计4.4万元。

二、下步安排

一是完善普惠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办法、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积极与财政局沟通协调,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监督民办园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把普惠性民办园教师纳入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探索将民办园教师纳入“国培计划”和地方培训的方法。创新培训模式,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

三是继续推进督导评估。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的要求,积极落实《办法》中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政策保障机制、幼儿园保教质量等指标内容,确保普惠性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监督、帮助和支持, 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我区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教育工作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教育局  68933174 

联     系   人:杨晓彤  



2023年6月1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