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5X/2023-00027
  • 上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3-06-12
  • 2023-06-12
关于放开三胎生育政策问题建议的答复
对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复函

李东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放开三胎生育政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对照建议第二、三项相关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二项“延长产假,探索和实施鼓励生育制度,政府对符合条件生育的家庭应给予奖励。同时,对符合政策、特殊困难的生育家庭给予精准帮扶,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大病治疗和情绪疏导问题”的提案答复: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标志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正式落地。上街区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组织各辖区村(社区)计生专干、计生协会会员及志愿者充分利用周一例会、居民微信群、电子滚动显示屏、宣传栏等多样宣传形式进行《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知识宣传;针对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等取消的制约措施主动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生育支持氛围。指导各镇(办)计生工作人员积极协同群众实行网上三孩生育登记办理,落实三孩生育登记服务政策;宣传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7日第六次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释义:国家规定产假98天,增加产假3个月,最多产假190天】

(二)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一是落实计生特困对象政策扶助资金。2022年,为181人发放了特别扶助金,2023年核定发放人数为201人,扶助发放标准:计生失独家庭14160/人/年;伤残家庭11040/人/年。2022年,为120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困难对象增发了特别扶助金,2023年核定发放人数为140人,扶助发放标准:计生失独家庭每人每月比照郑州市上年度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一次以个人为单位发放特别扶助金;伤残家庭每人每月比照郑州市上年度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半每年一次以个人为单位发放特别扶助金。二是做好双节期间对计生特困家庭的帮扶慰问。在春节等传统节日来临之际,区卫生健康委、计生协联合各镇办开展上门走访慰问活动,每到一家,领导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倾听她们的思想反映和现实诉求,鼓励她们树立生活信心,叮嘱他们有困难要及时与其帮扶责任人联系,在计生协会的关心和社区的帮助下渡过难关、走出困境,并为他们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品,2022年元旦、春节及中秋节期间共投入资金7.72万元对全区121户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三是落实五定两包责任制。各镇、办成立由计生办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和村(社区)级计生专干组成包扶工作小组,每周及各节假日都以上门走访或电话慰问的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平日里,各镇办分包党政领导、计生干部及村(社区)级计生专干会经常不定期到特殊家庭中走访、探望,耐心听取本人意见,及时为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提供帮助,保持稳定的情绪,积极落实五定两包责任制。此外将户籍在我区的特殊困难家庭、计划生育家庭、空巢老人纳入区“居家养老助残工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老人提供做饭、打扫卫生等福利性服务。四是解决计生特别扶助对象住院护理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区201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办理了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保险对象为本辖区女方年龄在49周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和三级伤残家庭父母;保险内容为保险对象住院期间,按照每保险年度累计不超过90天、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由保险公司承担护理补贴费用。该补助是从2022年3月25日开始执行,3月25日之后的住院提供材料均可以申请补助。2022年,我区申请住院护理补助的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共计37人次,合计补助资金58500元。

二、关于第三项“发展建设我区公共托幼的机构,做到托育机构的老师专业正规,院内设施安全,饮食健康、干净、营养。最大程度减轻家庭照料负担。还有很多普通家庭对昂贵的托幼费用反映相当强烈,盼望政府发展普通家庭能够负担得起的公共托幼服务,减少普通家庭的支出负担。”的提案答复: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为促进我区婴幼儿健康成长,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指导文件精神,我区积极响应,认真开展本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托育服务机构注册、备案工作。符合备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向区卫生健康委提交营业执照、托育机构场地证明、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等相关备案申请资料,区卫生健康委根据注册登录、提交备案资料等备案工作流程,一对一指导托育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管理平台”的注册登记和备案申请录入。截至目前,我区在国家系统完成注册备案并出具备案回执和告知书的托育机构共有8家。二是建立服务管理体系。在托育服务机构基线调查工作基础上,制定区级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文件。根据我委承担的托育机构备案及卫生保健工作,明确区卫生健康委、区妇幼保健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及区中医院对托育机构的备案及卫生保健管理的职责分工,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等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检查评估工作,把好托育机构国家系统备案最后一关。三是开展托育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为增强辖区托育服务机构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区卫健委联合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共10所托育服务机构和5家幼儿园托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给予正确指导,下发“监督检查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托育服务机构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排除,为园区幼儿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四是成立区级托育指导中心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2022年5月,区托育指导中心在区健康教育和妇幼保健中心成立;区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分别在郑州市济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立。区托育指导中心承担着全区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开展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宣传指导工作,组织3家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六一”体检工作;3家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针对婴幼儿生活照料、保健护理、膳食营养、科学育儿、生长发育等卫生健康知识,通过各自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并开展所辖区入托婴幼儿体检,为辖区婴幼儿家庭、托育机构提供全程、科学、常态化的育儿指导服务,切实增强科学育儿能力。至目前,区托育指导中心共开展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4次,参会人员112人次。开展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册200余份,惠及群众300余人次。五是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建设情况。根据上街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托育机构登记信息显示,目前全区共注册登记的托育机构10家,其中8家托育机构已完成备案。区卫健委、区教育局联合批准了5家幼儿园托班,均已完成区级备案。截止2022年底,我区常住人口200900人,0-3岁婴幼儿常住人口3557人,占比为1.8%。全区提供0-3岁婴幼儿托位数1135个,合计备案托位925个,普惠托位数550个,每千人5.6个托位。

(二)关于上街区普惠托育机构入托价格的说明

上街区依据《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普惠托育机构入托指导价参考建议(试行)的函》内容要求,根据《2021年郑州市上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内容,上街区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753元。按照普惠托育机构月收托价格(含餐费)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乳儿班收托价格可上浮不超过15%)。上街区普惠托育机构月收托价格为不高于2480元;乳儿班收托价格不高于2850元。

感谢您对我区计划生育政策、扶助保障制度及托育服务工作的关注,希望以后您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并支持我区的人口家庭工作。我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三孩政策和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好各项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做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23年6月12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