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次干道机动车停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下放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136号),明确市城管局为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为本辖区停车场建设管理主体,负责辖区道路及公共临时停车泊位设置,道路外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经营性停车场的日常监督;停车管理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会将您提出的建议及时反馈至区城管局。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