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1X/2024-00039
  • 上街区公安局
  • 政协提案
  • 2024-07-04
  • 2024-07-04
关于上街区阀门产业的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回复

贾景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街区阀门产业的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上街区大中型货车限行区域情况

为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2018年12月3日起实施的《关于上街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郑上环办〔2018〕64号),对大中型货车限行区域进行了明确,限制通行范围为310国道以北(不含本路)、工业路以南(含本路)、昆仑路以东(不含本路)至荥阳市市界区域道路,禁止各类载货汽车(纯电动、微型货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二、优化货车通行证办理

为更好服务园区企业发展、降低物流成本,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简化货车通行证办理流程,方便有需求货车驾驶员、园区企业快捷办理货车通行证。“线上”:货车驾驶员或管理人可通过“交管12123平台”申请货车“城市通行码”,即申请即可审核通过;“线下”:大队在值班室设置货车临时通行证办理岗位,全天24小时值班,方便随时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

就您提出的“在310国道到郑州上街装备业产业园的道路取消货车限行标识”的建议,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会将您的建议向上街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反映。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4年7月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