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莉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消除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提案》我单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工作,努力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既是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政权组织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承担的职责,也是新形势下消防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接到提案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职责,切实增强做好老旧小区消防工作
《消防法》规定:各级政府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社区居委会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为此,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各镇办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机构,领导、监督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各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机构,按照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具体负责筹划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积极做好组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组、制定健全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保护、建立消防档案等社区消防工作,确保社区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消防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检查消防工作,保证社区消防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各物业管理小区充分发挥对本小区有效的管理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各社区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电动车管理责任。强化夜间巡查频率,禁止用户私拉乱接电线,督促用户在安全区域停放充电,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二、监管合力,多部门联合,共同完善基础设施
为坚决整治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根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对接办事处对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同时,大队将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与高层建筑排查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联合房管、公安、社区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乱停占道等违法行为开展检查,不断清除火灾隐患。为解决充电桩建设问题,大队积极函告区房管部门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在合适的位置增设充电桩,并协调供电局降低充电费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督促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增建、改建电动车充电桩,并协调供电局降低充电费用,同时定期对小区的充电桩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今年以来,我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836次,平均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共开展集中检查24次,共清理占用消防通道车辆1120余辆,清理消防通道杂物260余处,清理门厅及楼道违规停放电动车800余辆,督促物业及时更换维修消防设施150余处。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大队始终将电动车安全使用常识作为治理电动车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定期发布、推动电动车火灾警示案例、电动车充电安全常识等内容;依托大队消防宣传车打造流动消防宣传平台,深入城区各小区、村组等场所广泛开展流动和驻点宣传;利用公共场所、社会单位电子户外大屏、LED屏等,密集播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字幕;在广场、社区、乡镇、社会单位等显著位置广泛张贴宣传海报。社区消防宣传要以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为重要内容,从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出发,充分发挥居委会和物业管理的优势,建立消防教育阵地。通过设置宣传栏、《社区防火安全公约》和《家庭防火公约》牌,悬挂消防警示标志以及向居民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更多接受消防教育的机会,从而增强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市民自防自救及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下一步,大队将从责任落实、设施建设、隐患整治、宣传教育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同时与区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将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规划之中,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最后,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我们消防工作,并对我们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郑州市上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