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24-00199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4-06-28
  • 2024-06-28
关于加强法治教育维护校园和谐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回复

高建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教育维护校园和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上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深化学校法治教育,积极守护校园和谐安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研究制定《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细则》,选派16名法官担任辖区1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施行“订单式”普法模式,自2023年根据辖区各学校的实际需求开展精准法治宣传20余次;联合郑州中院、郑州交通广播启动“法说”普法公益项目,开展大型普法讲座3期,切实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7次,邀请10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为青少年提供立体式法律服务和沉浸式法治体验,使学生们切实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法庭的庄严。

关于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学校承担责任的问题,处理该类案件时,通常会考量几个方面:第一,学校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的安全演练和教育、监督及管理机制的设置等;第二,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发生侵权行为、是否对学生的异常行为及时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等;第三,是否采取了应对侵权行为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报告等。由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案件,具体到不同案件法院还需结合受伤时间、环境等因素以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认定,并无统一的免责标准或责任承担比例。为保障学生不受伤害,也鼓励学校购买相应保险保障学生受到伤害后及时获得赔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上街区人民法院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细则》的要求,督促员额法官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为法治校园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与学校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