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4-00031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4-06-03
  • 2024-06-03
关于解决上街区供暖温度不均衡问题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回复

周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上街区供暖温度不均衡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供热小区、供热用户之间存在供热温度不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分别为供热模式存在差异、建筑质量存在差异、热用户家中供热设施存在差异。

一、供热模式存在差异

我区城市集中供热用户的取热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暖气片供热,按照《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中5.3.1规定:“散热器供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散热器集中供暖系统宜按75℃/50℃连续供暖进行设计,且供水温度不宜大于85℃,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20℃。”简称“高温低压”供热方式;另一种为地暖供热,按照《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中5.4.1规定:“本条从对地面辐射供暖的安全、寿命和舒适考虑,规定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从舒适及节能考虑,地面供暖供水温度宜采用较低数值,国内外经验表明,35℃-45℃是比较合适的范围,故作此推荐。”和《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中规定:“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供水温度不应大于60℃。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用35-5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简称“低温高压”供热方式。集中供热方式只能择一选择,供水温度过高会破坏地暖供热用户家中的供热设施,因此统一采用“低温高压”的供热模式,造成暖气片取热用户和地暖取热用户之间存在差异。

针对该情况,区城管局要求两家热力公司对各自供热区域内的用户进行排查,对暖气片用户较多的小区适当调配热源。

二、小区建筑质量存在差异

我区各个小区的建设年限不同,建设较早的小区缺少采暖设计,建筑外层无保温层,有些楼道甚至没有窗户,这就导致楼栋整体的保温效果差。而近年建设的小区均做了专业的采暖设计,建筑外层采用了保温材料,楼栋整体保温效果好。这些差距就导致新老小区之间存在差异。

针对该情况,区城管局将在上街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造意见,对楼栋整体采暖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热用户用热体验。

三、热用户家中供热设施存在差异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供热企业与热用户有各自负责的区域。用户室内采暖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均由用户自行处理。同一个小区内不同用户采暖设施暖气片、地暖、风盘种类繁多,材质、换热能力各有不同,尤其部分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内,室内换热设施换热能力不足、安装位置错误,清洗放气等工作不及时,造成的供热不达标。

下一步,区城管局将按照您提出的问题,加强供热企业监管,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供热服务智慧化平台建设,做好城市供热行业管理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建议!

2024年6月3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