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4-00038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4-06-14
  • 2024-06-14
关于取消我区临时停车收费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回复

周振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取消我区临时停车收费”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应当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等原则,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制定差别化、阶梯式收费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针对停车场收费及减少收费项目隶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我单位只有对公共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权。

2024年6月1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