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4-00042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4-06-14
  • 2024-06-14
关于在上街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回复

贾丽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上街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中规定:新建住宅区在商品住宅1.5辆/户,保障性住房2辆/户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基础上,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并配置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桩(棚)建设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以上为增设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桩和为充电桩配套安装顶棚的管理规定。设置共享充电桩和为充电桩安装配套顶棚事宜属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范畴。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理念,我单位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设置,有效解决辖区群众电动汽车的充电问题,为我区营造更加安全、规范、文明的停车环境。

2024年6月1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