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7/2024-00045
  • 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4-06-14
  • 2024-06-14
关于加强对机动车违规停放绿化带治理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回复

刘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机动车违规停放绿化带治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机动车违停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我局没有处罚权限。针对道路两侧及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我单位积极联合交警部门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及时处理,确保道路畅通。同时我单位会积极联合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人民防空等部门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城市“边角料”,在不妨碍行人通行,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利用现有道路资源,尽可能地规划停车泊位,截至目前共计新增1000余个路内停车泊位,以供市民日常停车需求。

2024年6月1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