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N98272/2024-00013
  • 上街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政协提案
  • 2024-06-26
  • 2024-06-30
关于在上街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回复

贾丽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上街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新建住宅方面:依据《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郑自然资文〔2019〕229号)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按照车位数100%将变压器、分支箱、计量表箱和电缆通道等供配电设施一次性建设到位,其中不少于10%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计量表箱延伸至每个防火分区,根据防火分区结构特点优化布局。每个车位按照7千瓦,同时率为0.3,每个车位配置容量2.1千伏安。充电设施容量与居民容量共同配置在待移交的配电变压器内,建设后移交。

二、公共部分及其他建设充电桩:按照充电桩业扩报装的相关规定,客户提供相关手续,申请充电桩报装后,根据客户报装的容量、用电性质,供电公司客户经理进行现场勘验,确定供电方案,满足客户充电桩用电需求。

2024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