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全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校企融合推动制造业赋能》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积极参政议政和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敏锐地提出“校企融合推动制造业赋能”的提案,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和研究,并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从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培训补贴政策等方面,为推进校企人才对接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为企业培养新型技能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校企合作模式
我们将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协调作用,积极推动校企深度合作。一方面,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订单式培养,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完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我局将进一步整合企业、职业院校等多方资源,构建更加完善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培训的投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企业职业培训标准,规范培训流程,提高培训质量。此外,通过建立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为技能人才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上升通道。
(三)加强政策引导
我局将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从人社工作角度出发,明确企业、学校、学生在合作过程中的劳动权益保障、人才培养责任等方面的权责关系。同时,加强对校企合作政策的宣传,为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开展深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校企合作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校企合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大对校企合作和学徒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校企合作和学徒制的认识和理解。三是加强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规范管理,指导企业和院校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严格落实培训计划。加强对学徒的实践教学,确保学徒在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充分的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学徒制培养质量。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提案,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不断推动我区校企合作深入发展,为制造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