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883/2025-00029
  • 上街区民政局
  • 政协提案
  • 2025-06-24
  • 2025-06-24
关于合理安置锦江路中心绿化带中的坟墓,使居民安心、使逝者安息提案的答复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回复

丁丰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安置锦江路中心绿化带中的坟墓,使居民安心、使逝者安息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也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收到提案后,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对接区园林中心、峡窝镇人民政府,协同联动办理该提案。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锦江路生态廊道于2013年建设,在此之前就存在附近村民的坟地,因当时上街区没有公墓,故建设单位和属地峡窝镇政府未开展坟墓迁移工作。项目建成后移交区园林中心养护管理,区园林中心与峡窝镇政府签订了绿化租地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如在租用期间发生任何纠纷(如绿地遭损坏、迁坟等),由峡窝镇政府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并承担费用。

为解决生态廊道内散葬坟墓与城市形象不协调、影响居民生活品质等问题,4月15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区园林中心迅速摸清坟墓底数,峡窝镇政府负责实施,民政、宣传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主题宣讲活动、走访入户等形式做群众思想工作,动员愿意迁移的坟墓迁至公墓等合法殡葬服务设施内,不愿迁移或无主坟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平整深埋、生态化改造等方式治理。经峡窝镇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已完成了锦江路生态廊道内存量坟墓治理工作。

为从源头上解决该问题,我们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选择依法审批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民政部门依法审批许可且年审合格的经营性公墓安葬(放)逝去亲人骨灰。出台了《上街区民政局关于建立散埋乱葬问题发现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压实峡窝镇和园林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源头管理服务,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严防生态廊道内私建改建新坟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上街区公墓建设,不断提高殡葬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更好保障我区群众丧葬需求。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