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川、郭营、朱成、周春峰、王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降低商业用房物业费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商户负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中心做了以下工作:
一、指导物业服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从点滴小事做起,尽职尽责为业主做好服务,提高业主满意度,促进管理服务质量的不断创新与提高,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争取每个问题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提升业主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规范物业收费定价机制
1.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对商场、写字楼等商业物业制定收费上限标准,区分不同业态(零售、餐饮、办公等)实行差异化定价。
2.推行“成本+合理利润”定价模式
要求物业企业公开服务成本构成(人工、能耗、维护等)利润率原则上控制在8%~12%区间。
3.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物业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物业服务供给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物业垄断,推行商业物业公开招标,鼓励优质物业企业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
2.推动服务标准化,制定商业物业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 建立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挂钩机制。
3.推广智慧物业管理,应用物联网技术降低运维成本,通过能耗管理系统减少公共区域支出。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
郑州市上街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