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上街区夜经济的提案》(第100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立足我局的工作职能,现将提案中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特色夜间消费街区打造
我局依据工作职责,首先,畅通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信息,优化营商环境。其次,做好餐饮相关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餐饮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落实,提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然后,紧密配合城管部门及辖区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积极打造"环境整洁、食品安心、消费活跃"的夜间消费街区,并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群众利益、促进餐饮单位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重点关注到了夜经济繁荣复苏的监管现状
我局依据职责,加强夜市食品摊贩的备案监管工作。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向符合条件摊主制作发放了185份《河南省食品小摊点登记卡》。其中,位于济源路市场监管所辖区的和昌熙梦里广场“灯光美食街”摊位数55;乐强百货商场“灯光美食街”摊位数60;时代广场“灯光美食街”摊位数50。位于峡窝镇市场监管所辖区的金街小摊点摊位数20。
我局依照《郑州市夜市规范管理与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融合方案》的要求,对夜市加强检查,重点关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使用腐烂变质、霉变生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我局在保证日常监管的同时,依托监督抽检对全区餐饮单位实行监督抽检153 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核查处置。
在检查过程中,部分摊点存在经营场所卫生不达标、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等多个方面。面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并没有一罚了之,而是坚持教育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耐心地向小摊贩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引导商户健康发展。
总之,我局将充分发展自身行业优势,立足本职、创新工作,在特色街区打造工作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