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1X/2025-00008
  • 上街区公安局
  • 政协提案
  • 2025-07-01
  • 2025-07-05
关于提升我区亲和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回复

郭营、孙孟玉、张春玲、王平川、周春峰、陆勇委员

您提出的《提升我区亲和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交通违法处罚政策情况。目前,我区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交通违法处罚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一直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公安部交管局明确将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且不记分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的,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同时在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年内有交通违法记录但6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深入学习“首违不罚”政策内容、执法标准和操作流程,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现场执法模拟等多种方式让执法人员深刻理解政策内涵,掌握执法要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政策能够准确、公正的执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上网下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首违不罚”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一方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文章、操作视频等,通俗易懂地向公众介绍政策内容;另一方面结合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向辖区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就您提出的“缓解停车矛盾”的建议,我们会积极向停车场管理部门区城管局反馈,建议增加交通引导标志,引导分流车辆至闲置停车场,提高停车场使用率。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努力为全区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571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68121000

人: 

   报:区政协办公室、区委智慧城市运行办公室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