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街区货车限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上街区大中型货车限行区域情况。为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上街区环境保护局、上街区公安局、上街区交通运输局、上街区城市管理局、上街区住建局五部门联合发文(郑上环办[2018]64号),对大中型货车限行区域进行了通告,限制通行范围为310国道以北(不含本路)、工业路以南(含本路)、昆仑路以东(不含本路)至荥阳市市界区域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各类载货汽车(纯电动、微型货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该通告自2018年12月3日起实施。此政策在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优化货车通行证办理。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方便企业、驾驶员办理货车通行证,线上依托“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城市通行码”模块,货车管理人、驾驶人可直接申请货车“电子通行证”,当日即可审核通过;线下可到交巡警大队值班室(24小时值守)办理货车通行证,即来即办。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就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也将积极向上街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反映,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68121000
联 系 人:张 建
抄 报:区政协办公室、区委智慧城市运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