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1X/2025-00020
  • 上街区公安局
  • 政协提案
  • 2025-07-09
  • 2025-07-09
关于养老院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66号提案的回复

李怡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院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上政文【20174号)《关于调整2020年上街区禁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知》(上禁放通字2020】1号,自2020年1月17日起,上街区行政管理区域内所有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周边属禁放区域。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公安局将继续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

一、加强巡逻防范,依法严厉查处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在养老服务机构及周边区域设置明显的禁放标识。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安排警力加强对养老院周边区域的巡查频次、力度,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与应急、城管、市场、交通、属地镇办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协同配合,安排人员加强养服务老机构周边区域巡逻值守,对养老服务机构周边重点区域、部位进行视频巡逻,加强与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联通互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积极宣传引导,强化长效落实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一格一警”社区警务优势,通过入户走访、“两群一圈”(QQ群、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等方式全面开展禁放宣传,倡导群众文明过节,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确保养老院内老年人拥有一个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579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公安局治安大队85137810

   人:刘延召

     报:政协办公室、区委智慧城市运行办公室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