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勇、郭营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组织警力常态化定点开展“护学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区公安局始终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
一、合理划分“护学岗”。按照河南省公安厅、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2025年全省“护校安园”工作实施方案》(豫公治〔2025〕16号)、《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护学岗工作指引》,严格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强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显性用警、定点值守、区域防控。根据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地理位置及分布,在48所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护学岗”,其中一级“护学岗”14个,二级“护学岗”2个,三级“护学岗”32个,实现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全覆盖。
二、完善“护学岗”机制运行。按照上级部门关于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公安民警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护学岗”的要求,在区委政法委指导下,区公安局会同区教育局已严格落实一级护学岗“1+1+2+2+N”(即1名执勤民辅警、1名校领导、2名老师、2名保安、巡防队员、家长志愿者)的勤务模式,通过民辅警、学校、家长等各种力量参与,有效推进常态化“护学岗”机制运行。
三、加大校园“最小应急处置单元”建设。区公安局依托法制副校长制度,每月组织警力走入校园,督促指导每个学校开展“最小应急处置单元”防暴器械使用培训及突发事件实战演练,有力提升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区公安局定期组织民警深入学校,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消防演练等形式,积极开展治安、交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部门协作。区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城管、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学校周边交通违法行为、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
感谢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5年7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公安局治安大队 85137817
联 系 人:郜雁
抄 报:区政协办公室、区委智慧城市运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