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5X/2016-00012
  • 上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通知,对外宣传工作
  • 2016-03-23
  • 2016-03-23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卫生计生方针政策,宣传卫生计生行业文明建设成果,弘扬主旋律,树立新形象,宣传正能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2016年上街区两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民、便民、惠民、利民”的工作宗旨,为加快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展示全区卫生计生系统为民服务新形象,营造出和谐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二、组织管理

        为不断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确保卫生计生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上街区卫生计生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百峰

         副组长:赵  阳    王贤明

         成  员:时文贤    李  浩    王文英    马琳亚    杨悦丹    李  进    贺向东    窦志兴    马景芳    吉  喆    吴玉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外宣办),办公地点设在区卫计委办公室,王贤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范颖智同志任副主任,翟永纪、陈晓娟、韩英、冯玲玲、郭昊、蒋媛媛、刘朝辉、安亚君、肖少伟、魏会芳、马巧芳、李玉华、何凯、孙英民为成员,负责各单位日常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联系电话:68922615、68923959,邮箱:sjqwjwxc@163.com

        外宣办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各单位报送的医疗卫生和计生工作最新改革成果、方针政策;疾病预防健康保健常识,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特色工作和工作动态;提高服务效能、优化服务环境的新举措、新成效;开展的各项为民、便民服务以及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涉及百姓民生关注的关于医疗卫生和计生重点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等。

         三、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创新卫生计生宣传形式、载体和方法,认真组织开展卫生计生宣传“进机关、进医院、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普及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和疾病预防保健常识,教育群众树立健康保健意识,改变不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降低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提高辖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与上街区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区健康知识名家讲座。

责任单位:健康教育所(公卫管理科)。

        (二)完善“郑上健康”微信平台内容,增加栏目版块,与系统内各单位微信平台关联、互动。委属各单位每周至少报送1篇信息(含健康养生知识、常见病预防与保健、本单位新闻宣传等),微信平台每周至少更新发布2期信息。

责任单位:卫计委办公室。

        (三)各单位要加大本单位的信息宣传,要注意信息的发掘、收集,委机关各科室每月至少上报一篇信息,委属各单位每周至少上报一篇信息 (包含党务信息,党务信息总量不少于1/4)。

 责任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四)完成区卫计委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日常健康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以及在节假日、节气和季节变化时点的健康保健信息发布。一是协调通讯公司建立短信平台,季节变化或重大节日定期发布疾病预防及健康知识。二是协调《上街时讯》开辟健康专栏,定期发布疾病预防和健康保健知识。

责任单位:委办公室、疾控中心。

          (五)认真做好调研总结。每年调研文章一篇,11月30日前上报。

           责任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一)计分办法

约稿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上报的,1条扣5分。国家、省、市领导到我区调研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报送信息并附图片。对不及时报送信息和图片的,每条扣5分。

         因负面信息被媒体报道的,视事件的传播范围、影响大小及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要予以扣分,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被全区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被市级媒体报道的,一次扣10分;被省级媒体报道的,一次扣20分;被国家级媒体报道的,一次扣40分。

         (二)建立卫生计生对外宣传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计划总结、督导评比、问题通报和挂钩考核制度。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完成当月工作情况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并上报外宣办公室;外宣办于次月5日前完成信息报送月度工作结果汇总,每季度的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上通报上季度稿件信息总体发布情况以及各单位上报结果及存在问题。

         五、奖惩办法

        (一)建立卫生计生队伍宣传激励奖惩机制,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单位信息目标任务分配表见附件)。

        (二)外宣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政务信息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终依据信息采用情况,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科室取消评先资格。

        (三)对每季度稿件信息发布较少的单位,相关领导在季度工作例会上说明情况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科室将进行全委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卫生计生对外宣传是整个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部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计生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对外宣传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力度。不仅要向社会公众普及卫生计生科学知识,更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引导人们改变不卫生的习惯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掌握自我保健和防病的基本技能。这不仅具有很强的科学性,而且也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提高我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有重要的作用,望认真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外宣办负责统筹领导和归口管理卫生计生对外宣传工作。委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分管领导要加强督查指导,形成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追求实效的联动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认真实施。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计生对外宣传工作,抓好宣传资源平台,定期开展卫生计生健康教育宣传、咨询和知识讲座,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提高宣传教育成效,推进我区卫生计生对外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四)注重质量,严格程序。卫生计生对外宣传是社会大众了解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平台和窗口,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信息稿件的采编质量,凡发送至外宣办信息邮箱的稿件,均默认为已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如出现虚假信息、涉密信息等,一切后果由上报单位承担。外宣办对各单位上报信息中出现的严重错误进行全委通报,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所有对外的信息稿件须经外宣办副主任签批后方可发布。

 

 

 

郑州市上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