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5X/2016-00013
  • 上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传染病防控
  • 2016-01-21
  • 2016-01-29
上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传染病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强化政府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有效做好手足口、埃博拉、霍乱等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16年传染病防控工作意见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强化组织与管理

  区卫计委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序、有力、有效落实。要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负责、逐级落实”原则,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充分、科学的分析防控形势,全面梳理完善辖区防控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网络、方案预案、专家队伍等重点环节,保障必要的人、财、物投入,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要强化全程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和困难加强日常督导与考评,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中传染病工作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完善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科的建设,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常态化管理。要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科室硬件建设,落实必要的办公及疫情网络报告设施设备;要完善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优化诊治流程;要加强对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呼吸科、皮肤科、重症监护(ICU)等重点科室和岗位医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与管理的整体能力与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沟通与职责

区卫计委应在区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和部门间协同作用,细化和完善多部门防控工作方案、流程和要求,加强与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做好技术指导和衔接,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确保疫情和处置信息及时共享,有效履行“共同预防、共同控制”的传染病联防联控职责。联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传染病防控健康宣教,继续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缺勤缺课监测与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报告和处置聚集性疫情,分级、规范落实处置措施。 

        三、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强化规范与履职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及时报告、认真研判、科学预警、依法处置、有效应对,确保将传染病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一)医疗机构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作用。

  1.认真开展病例监测。承担不明原因肺炎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监测点工作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监测方案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相关病例或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认真落实登记、核对和标本采集、报送等。要加强对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埃博拉、MERS、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霍乱、疟疾、登革热、流感和麻疹等重点传染病可疑病例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在预检分诊和诊疗过程中,要重点关注疑似聚集性疫情和重点病例,如发现有发热、皮疹、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境外人员、涉禽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加强对其近期旅行史、接触史等的询问。要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醒目位置张贴埃博拉、MERS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核心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告知就诊者应主动讲述相关流行病学史。

  2.严格执行传染病登记和报告。要严格落实传染病病例门诊登记日志和传染病病例登记、核对等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医院内部传染病报告自查,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如发现学生等重点人群传染病、疑似传染病以及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聚集性病例,要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规定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处置。

  3.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按照诊疗要求认真落实病例相关的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强化院内感染控制。要规范开展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与消毒灭菌监测,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与污水处理。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认真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疫情分析、处置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1.加强传染病监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与监测点医疗机构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规定,组织开展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等主要呼吸道传染病的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涉禽场所禽流感监测;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学校等重点场所因病缺勤缺课监测和症状监测。

       2.加强报告疫情审核与分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关注对埃博拉可疑病例、MERS可疑病例、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等的监测与排查,高度关注聚集性病例等异常情况的发生。

       3.加强疫情规范处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要按照“边调查、边控制、边处置”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判定、追踪、确定密切接触者,规范落实有效的现场控制措施,并按要求报告区卫计委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导和支持学校等重点场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有效落实聚集性疫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做好相关信息报告。

      4.加强技术支持与指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传染病知识要素和传染病消毒要求的师资培训和考核;指导和支持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规范落实各项预防性措施,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相关消毒工作;组织和指导济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峡窝镇卫生院开展对流动人口、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免疫规划疫苗的常规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疫苗接种的安全和有效。

        四、进一步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宣传的配套设施,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通过手机应用软件、单位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按照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通过播放健康教育宣传片、集中讲座、展板、挂图、印制宣传单、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义诊咨询、集中上街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工作;要做好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好“郑州健康大讲堂”等抓手,加大传染病防治及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提高居民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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