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883/2019-00147
  • 郑州市上街区民政局
  • 单位,单位职责,机构职能
  • 2019-04-05
  • 2019-04-05
郑州市上街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郑州市上街区民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

(五)承办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全区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郑州市上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郑州市上街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郑州市上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郑州市上街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上街区民政局不再内设职能科(室)。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