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1X/2018-00082
  • 上街区公安局
  • 机构,职能
  • 2018-01-01
  • 2018-01-01
上街区公安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区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负责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区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配合区级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区内恐怖活动防范、侦查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公安科技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十三)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定全区公安队伍管理监督规定;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法制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