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起草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管理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
(四)统筹全区“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创新应用。
(五)统筹构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组织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电子监察工作机制。
(七)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入驻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