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郑州市上街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 水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采供血机构、疾病控制机构、母婴保 健机构、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卫生监督信息统计和 部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担辖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 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中医服 务、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监督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 鉴定、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 工作。
(四)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工作。
(五)完成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郑州市上街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监督一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
(二)监督二科。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三)职业卫生科。组织实施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 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法 律、法规、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为卫生健康许可项 目的审批办理提供服务。
地 址:上街区长乐街与孟津路交叉口
电 话:0371-68111855
邮 编:450041
电子信箱:sjqwsj6608@163.com
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