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15-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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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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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上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2月3日在上街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局长 牛志甫

 

 

 

各位代表: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上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1068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10850万元,为预算的100.15%,增长10.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4965万元,增长9.17%;非税收入完成25885万元,增长13.6%。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工商税收完成71400万元,为预算的98.65%,增长9.23%。其中:增值税8720万元,为预算的69.21%,下降19.63%;营业税26551万元,为预算的108.15%,增长18.79%;企业所得税8526万元,为预算的94.73%,增长4.37%;城市维护建设税4628万元,为预算的86.34%,下降5.18%;其它工商税收22975万元,为预算的110.09%,增长20.2%。

 

──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完成13565万元,为预算的97.94%,增长8.83%。

 

──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9500万元,为预算的190%,增长135.21%。

 

──专项收入完成2770万元,为预算的93.27%, 增长9.75%。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2055万元,为预算的86.71%,下降4.73%;排污费收入481万元,为预算的120.25%,增长58.75%;水资源费收入142万元,为预算的71%,增长317.65%。

 

──其他各项收入完成13615万元,为预算的82.62%,下降16.08%。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123万元,下降22.64%。

 

二、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10397万元,加上省、市追加支出指标和2013年结转项目资金等,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为12779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26776万元,为预算的99.2%,增长12.1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60万元,为预算的92.54%,增长0.42%。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646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330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7339万元,为预算的111.6%,增长7.55%。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93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401万元。

 

──教育支出25275万元,为预算的105.27%,增长10.04%。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905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6222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607万元,为预算的98.94%,增长9.58%。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3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47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9万元,为预算的147.06%,增长0.42%。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8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56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3万元,为预算的136.05%,增长12.56%。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93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564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26万元,为预算的104.94%,增长5.89%。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72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089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224万元,为预算的78.63%,增长6.25%。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4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98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8497万元,为预算的118.41%,增长32.4%。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5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6442万元。

 

──农林水支出6897万元,为预算的95.71%,增长47.66%。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1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648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397万元,为预算的115.74%,下降30.81%。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2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169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04万元,为预算的98.07%,增长0.46%。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78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626万元。

 

──金融支出66万元,为预算的25.58%,增长6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28万元,为预算的173.33%,增长19.15%。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9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3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708万元,为预算的171.86%,增长14.52%。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74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965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5万元,为预算的46.55%,下降58.97%。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7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63万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70万元。

 

──其他支出89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2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766万元。

 

三、全区财政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4年财政基金预算收入为565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收入123878万元,为预算的219.25%,增长23.4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9818万元,增长21.1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1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68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54万元。

 

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4年财政基金预算支出为565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24191万元,为预算的219.81%,增长24.01%。其中:教育支出46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45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270万元。

 

四、全区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850万元,上级补助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74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677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上解支出781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公共财政预算结余506万元,加上往年公共财政预算结余160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滚存结余2112万元。

 

2014年,全区财政基金预算收入123878万元,上级补助财政基金预算收入984万元,财政基金预算支出124191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财政基金预算结余671万元,加上往年财政基金预算结余4001万元,财政基金预算滚存结余4672万元。

 

当年财政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五、2014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收入征管,预算收入稳步增长

 

围绕既定目标,科学谋划,团结拼搏,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对各涉税部门收入工作的督导,实行按月通报制度,促使收入按时间进度完成。二是坚持依法治税。通过税源信息监控、税源清查和汇算清缴等手段,使营业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同比大幅增长。三是狠抓非税收入征缴。定期开展票据专项稽查,确保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加大政府性基金收入征收力度。定期与国土、住建等部门沟通衔接,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等基金按规定程序执收。

 

(二)多方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紧紧围绕“四个十”重点项目,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和领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充分挖掘资金潜力,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支持通航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拨付上街机场改扩建项目资金5520万元,拨付通航试验区路网和配套设施建设等资金9580万元。二是支持全域城市化持续推进。全年拨付朱寨、沙固、峡窝镇区等新型社区建设和旧村改造项目资金128400万元,拨付中铝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2343万元。三是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围绕通用航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落实各项奖励、补贴、退税等扶持政策,拨付支持企业发展资金3150万元,办理企业退税721万元。四是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全年拨付太溪湖、东虢湖等生态水系建设资金8240万元,拨付生态廊道建设资金2795万元,拨付燃煤锅炉拆改和污水处理厂运行资金1418万元。

 

(三)优化支出结构,改善和保障民生

 

公共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用于教育、文化、社保、医疗卫生、环保和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总投入达到913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2%。一是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全年拨付“两免一补”等各类补助资金532万元,受益学生达2.5万余人次;投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校舍安全改造和改善教学条件等资金12500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利民惠民政策。投入农田水利、扶贫开发等项目建设资金5605万元;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扶贫生活补贴等各类农业补贴资金1427万元;拨付老年乘车卡补助、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495万元;安排体育中心升级改造资金1420万元;拨付集中供暖工程建设资金2045万元。三是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拨付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和基本卫生公共服务经费518万元;筹集新农合资金1986万元,拨付新农合资金2050万元;拨付居民医保政府补贴和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专项资金88万元。四是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全年拨付再就业资金63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待业大学生和转业军人等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2434万元;拨付城市低保、五保供养、优抚、居家养老助残等资金477万元;拨付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生活费、社保费等资金371万元。

 

(四)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改革。在规范预算公开内容和程序的基础上,除涉密部门和涉密内容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建立与我区实际相适应的现代化投融资体系,探索从立项到“融、用、管、还”一体化的投融资发展途径。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区预算单位均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全年财政直接支付资金达20.31亿元,占财政支付资金的81.23%;通过公务卡结算资金1320万元,现金结算比重进一步降低。四是继续深化财政管理工作。依托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288个,涉及资金34380万元,节约资金6610万元;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全年共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65个,评审资金75400万元,审减资金15400万元;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全年共办理国有资产处置等业务56批次,涉及资产20583件。五是认真落实“营改增”改革政策。全年拨付“营改增”企业财政扶持资金224万元,确保企业平稳运行。

 

各位代表! 2014年,上街区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传统优势产业生产经营依然比较困难,通航等新兴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园区内企业多数仍在成长发展期,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民生事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对财政资金保障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这些问题将通过今后的努力逐步改进和解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

 

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三大一中”和“国际商都”战略定位,抓改革创新、强投资开放、促结构转型、求民生改善,深化“三大主体”工作,突出“通航产业、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和民生事业”四个重点,依法科学理财,推进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监督,为加快建设“产业高端、环境优美、城乡一元、文明和谐”的新上街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全区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预测,积极稳妥编制预算。加强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向,坚持财政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税政策相适应,科学安排收入预算,据实测算可用财力,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列赤字。

 

(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实行零增长,不得超过上年预算规模。

 

(三)统筹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科技、生态环保、“十大实事”等民生支出以及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四)强化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全部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预决算。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全区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2015年经济发展预期,考虑财税政策调整的增减收因素,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19800万元,增长8%。全区可供安排支出的财力为1193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

 

全区财政收支的预期目标是指导性的。预算执行中,区本级和峡窝镇两级财政将根据实际,依法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坚持量入为出,自求平衡。

 

2.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0550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77960万元,增长8.2%;非税收入27540万元,增长7.8%。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增值税8700万元。

 

──营业税22860万元。

 

──企业所得税8050万元。

 

──个人所得税1150万元。

 

──资源税95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4170万元。

 

──房产税2650万元。

 

──印花税2090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5150万元。

 

──土地增值税4440万元。

 

──车船税2800万元。

 

──契税9150万元。

 

──耕地占用税5800万元。

 

──专项收入4140万元。

 

──行政性收费收入5000万元。

 

──罚没收入1500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100万元。

 

──其他收入800万元。

 

(2)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在完成上述收入预算的基础上,区本级可支配财力为10965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7.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460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420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0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31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860万元。

 

──教育支出247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961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09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8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1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66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45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3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493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33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5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67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908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25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5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0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70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19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5060万元。

 

──农林水支出302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4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58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65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41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8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3220万元。

 

──金融支出4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31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4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2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167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53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8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30万元。

 

──其他支出6860万元。

 

──预备费3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区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3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0万元。

 

全区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3000万元(其中:市挂牌土地收益返还安排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偿还融资本息等,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起,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我区的主要有: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万元。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26万元,支出安排2042万元。以上收支预算全部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管理,不列入区级预算。

 

三、2015年区本级资金保障重点

 

2015年,区本级预算围绕全区各项重点工作部署,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资金支持:

 

(一)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学前教育券、两免一补、学生助学金等教育补贴和资助资金800万元,安排朱寨幼儿园建设、培文中学迁建、丹江路小学建设等项目资金10000万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补贴资金660万元,安排低保、优抚、帮扶等救助资金870万元,进一步完善养老和社会救助制度。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补助资金600万元,安排第十五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建设资金1000万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支持产业优化升级。一是支持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安排产业发展引导资金2000万元,安排智能电气园公租房建设资金2000万元,促进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二是支持通航试验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不断加大对通航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通航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

 

(三)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新型社区建设项目资金28000万元,安排旧城改造项目资金13000万元,加速全域城市化进程。

 

(四)支持开放创新战略。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安排科学技术资金1800万元,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培育科技领军人才。二是支持扩大开放。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继续加大招商引资财政支持力度。

 

(五)支持生态环境建设。一是支持节能环保。安排节能环保资金1500万元,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鼓励黄标车淘汰及工业节能降耗。二是支持生态水系建设。安排资金300万元,积极支持生态水系、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四、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

 

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收入管理,确保完成财政收入预算

 

围绕全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坚持依法征收,及时足额入库。一是强化税源体系建设。严格税收环节控制,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完善重点税源跟踪服务制度,不断提高征管水平;用好税源经济信息平台,切实将各类涉税征管信息转化为税收收入成果,保障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用足用活产业引导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夯实财税增收基础。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四是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征缴。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收入征缴制度,及时上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收入,确保应收尽收。

 

(二)深入贯彻《预算法》,切实加强预算管理

 

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建立健全财政运行机制。一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认真开展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三是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格执行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预备费原则上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四是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推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

 

(三)统筹安排支出,重点保障民生和项目建设

 

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理念,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实现零增长。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突出对通航产业、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保障“十大实事”资金落实,力争全年民生领域投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0%以上。

 

(四)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一是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动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除涉密部门外)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推进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整合专户结余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确保存量资金只减不增,逐步消化。四是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制定购买服务目录,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五是落实税收制度改革。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重点在“营改增”改革扩面和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抓落实。

 

(五)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一是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二是探索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三是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每年通过年初预算和超收财力,增加偿债准备金规模,做好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持续求进,务实拼搏,开拓创新,努力使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产业高端、环境优美、城乡一元、文明和谐”的新上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