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4081894/2015-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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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30
  • 2015-12-30
  • 通知
  • 上财〔2015〕45号
关于编制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

关于编制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预算单位: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共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方针,努力提升预算编制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优先安排人员等基本支出经费,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先确保科技、教育、农业等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

(二)基本原则

1.合法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在法律政策赋予的职能范围内编制部门预算;收支预算的编制,要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相关指标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加以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预算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超出本部门收入来源编制赤字预算。

2.完整透明性原则。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思想,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及相应的支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以定员、定额为基础编制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以保证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及促进事业发展和履行公共需要为目标,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避免主观随意性,收支预算的安排要贴近实际,做到规范、透明。

3.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展”的方针,优先保障各单位正常运转,其次根据财力许可情况,重点保证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法定支出增长和社会稳定支出增长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中心工作支出的需要。加大项目的整合力度,取消到期的和上年度一次性项目,合并同类性质的项目,优化支出结构。其他一般性支出维持2015年预算水平。

4.部门参与性原则。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预算编制中的基础作用,要与我局业务主管科室密切配合,按照统一的预算编制政策和规范的预算编制程序,依据当年财力可能,审核、论证、编制好各类项目支出,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5.绩效评价性原则。各预算部门在预算编制的同时,要与我局共同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我局将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追踪问效,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点

(一)坚持厉行节约,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水平不得高于上年支出控制目标。

(二)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加强项目支出论证、申报、审核、监督核查和绩效评价等环节管理。一是对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调整项目支出结构,净化项目支出内容,使项目安排符合部门事业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工作,健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制度,努力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质量。三是加强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追踪问效,对预算安排的一些重点项目进行追踪问效,不断增强绩效预算理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

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到位率,减少预留安排,保证预算完整性。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合理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用于行政管理经费支出,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确定后,在预算执行中控制和减少调整。

(四)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有关规定,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除教育部门收费),原通过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支出改由公共预算安排。对按规定应列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和资金,应全部编报部门预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加强对单位除财政拨款以外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管理,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充分考虑单位占有的资产及其收益情况。切实加强新增资产配置专项审核工作,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审核范围,做到未经审核则不安排相关经费预算,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规范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活动的管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要按照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缴区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继续强化财政支出时间节点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单位专项支出要在6月、9月、11月、12月分别完成60%、80%、95%、97%以上,达不到进度的,根据单位低于进度情况,同比例压缩下一年度部门专项支出预算。同时,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经审计等有关部门查实,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除按法律法规规定接受相应处罚外,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中,原则上不得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不能按照审计等有关部门要求积极整改的,酌情压减下一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三、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内容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严格资金供给渠道和范围,分别核定各项收支预算。

(一)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和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增减变化因素据实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要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基金收入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规定的科目(名称)和国家规定征收标准,编制到具体的基金收入项目。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将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即人员经费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即按一定标准计算的包干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基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分别从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资金拨款及其他收入中安排。

基本工资及津贴:根据区人事部门核定的机构和人员数字,暂按在职人员2015年8月份工资总额,计算当年全年经费。新增待调资政策所需资金,由我局统一测算预留。

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按照上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填列。

第13个月奖金:即一次性奖金,指经劳动部门审批的年终考核奖励的一个月工资,按照2015年8月份工资总额填列(实行绩效工资的单位不填列)。

车改补贴:车改补贴暂按照纪委相关文件标准填列。

医疗保险:包括住院基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住院基金按照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6%计提,医疗保险按照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8%计提,生育保险按照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5%计提。

养老保险: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基本工资总额与2003年元月份前津贴之和的37%提取养老保险金。

失业保险: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的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在职人员按工资总额的0.5%提取工伤保险金。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标准为如下:

办公费标准(原标准压缩10%):按行政单位4500元/人/年安排,城市管理执法局(原行政执法局部分)按7200元/人/年安排,交通路政管理大队按6300元/人/年安排,公安局按18000元/人/年安排,检察院、法院和纪委按7000元/人/年安排,事业单位按3600元/人/年安排(一线工作人员办公经费按2250元/人/年安排)。

通讯费的标准:通讯费的编制标准按照纪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办公经费标准:按生均经费标准安排,城市学校高中生500元/年/学生,初中生537元/年/学生,小学生400元/年/学生;农村小学生630元/年/学生(含取暖费)。

福利费: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福利费。按基本工资加保留物价福补的2.5%提取。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

离退休人员经费:老干部局管理的离退休老干部由老干部局统一填报,教育口的离退休教师由教委统一填报,其他离退休干部按经费来源渠道由单位编报。具体标准参照郑老〔2012〕41号执行:区直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厅局级及以上人员1000元、县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人员800元;区直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离退休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关心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化生活和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不得以发放福利为由发给个人。

差供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参照全供单位标准水平,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上年结余收入和其他收入中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助学金等。

离休费、退休费:行政单位和履行行政职能的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代发的,按照工资额填列。还包括事业单位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离退休工资。

护理费:按劳动部门批准的离退休人员护理费标准填列。

住房公积金:按照在职人员应发工资额的12%提取。

遗属补助:按劳动部门审批标准填列。

4.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按照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部门确定的行政事业专项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分项目提出财政拨款、财政专户资金和其他收入安排意见。支出核定到具体预算执行单位和支出项目。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基建维修项目支出、教育费附加支出、科技三项经费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等。

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包括会议活动、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

基建维修项目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费、基建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

教育费附加预算主要包括校舍维修、教学设备购置等属于教育费附加开支范围的项目,由各学校上报教体局,教体局统一汇总编制。

科技三项经费预算由科技局统一汇总编制。

5.公共财政预算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将支出功能分类编报至“项”级预算科目,按支出经济分类编报至“款”级预算科目。

经济分类编报时应参照上年部门决算数据和2016年支出用途据实编报,该数据将做为汇总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数据。

6.基金支出预算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到“项”级功能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的要求,细化具体经济内容。

7.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到“项”级功能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的要求,细化具体经济内容。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凡属于区财政局公布的《上街区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各预算单位要按采购品目和数量、单价,拟订本单位年度采购计划,同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时间等有关材料,并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采购形式,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与部门预算一并编报。凡编入“政府采购预算表”中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采用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方式。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户拨款、其他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设备购置费,要全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形成的合同单价,作为下年度核算同类支出项目金额的基准价格。

(四)国有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

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资产购置计划时,应包含2016年度本单位的所有资产购置需求,包括日常固定资产、专项业务涉及的固定资产等,在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前,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量资产的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提出2016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年度各项资产购置的详细情况,填列《上街区预算单位2016年度资产购置计划表》,尤其要详细列名列支渠道和资金来源。

四、2016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继续实行“两上两下”的程序:

(一)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单位部门预算报表和数据盘报送我局业务主管科室。国有资产购置预算报表同时报送国资办。

(二)我局业务主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单位报送的预算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并对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项目建议计划进行审查论证,提出意见并按轻重缓急排出项目顺序,于10月15日前报预算科。

(三)预算科根据测算的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总盘子,将汇总的部门预算进行综合平衡,提出预算支出限额。各业务主管科室根据支出限额,于10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报预算科,预算科汇总后报预算审核小组审定。各业务主管科室根据财政预算审核小组的审查意见反馈给各单位。

(四)各单位根据反馈的意见10日内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报我局业务主管科室,业务主管科室审核后报预算科。预算科重新汇总编制2016年区级预算收支草案报区政府审定后,提请区人大审议。区人大批准后,我局在20日内将预算批复到各单位。

(五)基本建设及维修项目在部门预算批复后,10日内由各单位报财政局相关科室备审,按照要求上报详细的工程方案及概算。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接到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后,要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抓紧布置单位预算编制工作;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分析形势,明确工作重点;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要准确预测、合理细化,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

(二)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

1.2015年预算执行中未完工的跨年度项目;

2.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等政权建设的项目;

3.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法定增长和社会稳定的支出项目;

4.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项目;

5.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

6.其他项目。

各单位财务人员要根据往年支出情况,合理测算有关项目用款数额,最大程度的细化预算编制。

(三)部门预算要认真填列,需要由主管部门汇总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汇总所属单位报表,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要准确无误。

(四)单位部门预算要附编报说明,详细说明各项收入、支出项目编制依据,并同时报送有关文件资料依据(实有人数、调入和离退休手续、工资表等)。

(五)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16年非税收入预算时要据实填列,不得瞒报漏报或多报。如不据实填列,该单位预算将不予批复。

六、镇、街道办事处预算编制

峡窝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财力可能,按照既定事权范围,参照区本级人员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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