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4081894/2017-00225
  • 上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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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30
  • 2017-08-30
关于上街区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上街区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30日在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上街区财政局局长   牛志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街区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7600万元,后经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020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039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93%,比上年下降8.80%。

(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40956万元,后经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121000万元。加上省、市追加支出指标、2015年结转项目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最终调整为14010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334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23%,比上年下降18.12%。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11200万元,后经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8662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885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24%,下降15.78%。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9656万元,后经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111000万元,加上省市追加支出指标、2015年结转项目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最终调整为12491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207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3%,下降21.6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620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59271万元,为预算的95.60%,下降41.40%。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4176万元,加上省市追加支出指标、2015年结转项目等,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为6208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59615万元,为预算的96.02%,下降50.5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51万元,为预算的125.5%。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50万元,为预算的125%。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85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907万元,为预算的101.82%。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街区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2738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488万元,为预算的90.87%。

(五)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70万元,上级补助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43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置换债券—一般)150715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97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6822万元,调入资金1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14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4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支出932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6048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4万元,收支相抵后,一般公共预算结余6684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271万元,上级补助基金预算收入1875万元,基金上年结余950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37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置换债券—专项)1722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9615万元,调出资金1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7600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基金预算结余2470万元。

2016年,全区财政收支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737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99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补助等;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8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养护支出;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1085万元,用于政法部门专项支出;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57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免学杂费等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补助14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支付补助1091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固定数额转移支付补助1724万元,主要用于调整工资等支出;各项结算转移支付补助1043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质监等机构下划支出。

(七)部门预算情况

2016年,我区部门预算编制本着量力而行,确保收支平衡,不打赤字的原则,在足额安排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正常公用经费的情况下,集中财力确保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保证法定和重点支出增长。同时,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等一般性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强化综合平衡、滚动平衡理念,用足政策,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根据可用财力状况,对确需开展的工作办理部门预算调剂或追加手续,严格控制专项经费支出。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6956万元,当年调整为117700万元,当年追加15723万元(其中:预备费3300万元,上级补助追加12423万元),年底部门决算汇总的支出数为133423万元。

2016年,我区财政预算收支完成了既定目标,为全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9000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61919万元,为预算的56.81%,同比增长35.50%。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9500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上年结余结转等,上半年实际完成68593万元,为预算的52.97%,同比下降4.17%。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2700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49465万元,为预算的53.36%,同比增长18.01%。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9500万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等,上半年实际完成61036万元,为预算的51.08%,同比下降5.1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83000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41661万元,为预算的50.19%,同比增长620.4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660万元,同比增长834.29%。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85650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34924万元,为预算的40.78%,同比增长176.0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32430万元,同比增长156.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00万元,上半年没有发生收支业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1974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3587万元,为预算的29.96%,同比增长48.96%。

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11915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2253万元,为预算的18.91%,同比增长186.28%。

(五)上半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收入管理,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明显提高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齐心协力、多措并举,确保各项组织收入的措施落到实处。上半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同期增收16223万元,增速在全市名列前茅。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929万元,增长58.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7.1%,较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税收增速在全市排名第一,是多年来收入质量最高的一个时期。增收的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销售利好的因素带动,上半年房地产业税收完成24864万元,占区级税收的比重为46.11%,比去年同期增长131.79%。

2.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上半年,全区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环保和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事业的总投入达到4.8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一是优先保证教育事业发展。拨付“两免一补”及生均公用经费等各类补助资金555万元,全区13000名学生受益;拨付中小学建设资金2648万元,改善教育教学设施水平。二是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支持创业就业,拨付再就业资金500万元,财政补贴利息76万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拨付低保、优抚、帮扶等救助资金556万元。三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和基本卫生公共服务经费291万元,拨付新农合资金838万元,拨付第十五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综合楼等建设资金264万元,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252万元。四是全面落实利民惠民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扶贫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等共计1247万元;拨付老年乘车卡补助168万元。

3.多方筹措资金,支持经济建设加快推进

紧紧围绕我区工作重点,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和领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区域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一是支持通航试验区发展,拨付通航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00万元。二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统筹可用资金,按照建设进度做好资金保障,拨付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资金25495万元,拨付生态廊道、道路建设资金7221万元。三是支持生态环境建设。拨付污水处理资金803万元,拨付生态水系建设和维护资金1454万元。

4.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将预算单位所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选取三家单位,按照三年滚动方式试编中期财政规划。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1548.82万元,由财政部门按程序收回统筹使用。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印发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行工作方案》,依托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6个,涉及资金18643万元,节约资金4656万元。四是继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评审政府投资项目73个,评审资金16733万元,审减资金3343万元;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办理国有资产处置等业务2批次,涉及资产23件。

5.强化财政监管,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按照市局要求,对岗位权限、业务流程和控制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制订了《上街区财政局内部控制专项风险防控办法(试行)》,同时,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差旅费管理,配合公车改革,制定了《上街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上街区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三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各预算单位细化部门预算和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按照要求的时间在政府网站上实现了2017年预算全面公开。四是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直接支付资金达142575万元,占财政支付资金的80.8%;通过公务卡结算资金697万元,现金结算比例进一步降低。

上半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收入增长基础不稳。随着我区房地产去库存已接近尾声,新上房地产项目较少,房地产税收将会呈现下降趋势;同时通航和传统工业企业税收缺乏增长点。二是收支矛盾相当突出。下半年,需要落实社保并轨、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双迎攻坚和各项惠民政策等刚性支出较多,上半年虽然超收明显,但按照预算法规定,当年新增收入不能安排支出,预算执行难度增大。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强化收入管理,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一是继续实行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召开各部门税收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各执收单位督导,落实按月通报制度。二是强化税源体系建设。用好税源经济信息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切实将各类涉税征管信息转化为税收收入。三是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用足用活产业引导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夯实财税增收基础。四是强化非税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征管。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征缴制度,确保应收尽收。

(二)坚持厉行节约,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理念,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实现零增长。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通航产业、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保障“十大实事”资金落实,确保民生领域投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0%以上。

(三)深化制度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密切关注和研究国家出台的各项财税体制改革配套措施,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着力在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预算绩效评价试点上抓落实。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全面编制2018-2020年三年财政规划,要及早部署,统筹考虑三年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提前确定分年度的收入安排和支出重点。三是深入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确保存量资金只减不增,逐步消化。四是严格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政策。及时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关注财政体制调整政策,做好全年财力测算和收支调整工作。五是深入推进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构建。探索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偿债风险金制度,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下半年的财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振奋精神,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和谐宜居,智慧低碳,开放包容”的新上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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