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4081894/2015-00034
  • 上街区财政局
  • 综合,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5-12-30
  • 2015-12-30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

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三大一中”和“国际商都”战略定位,抓改革创新、强投资开放、促结构转型、求民生改善,深化“三大主体”工作,突出“通航产业、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和民生事业”四个重点,依法科学理财,推进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监督,为加快建设“产业高端、环境优美、城乡一元、文明和谐”的新上街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全区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预测,积极稳妥编制预算。加强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向,坚持财政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税政策相适应,科学安排收入预算,据实测算可用财力,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列赤字。

(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实行零增长,不得超过上年预算规模。

(三)统筹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统筹各类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科技、生态环保、“十大实事”等民生支出以及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四)强化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全部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预决算。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全区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2015年经济发展预期,考虑财税政策调整的增减收因素,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19800万元,增长8%。全区可供安排支出的财力为1193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

全区财政收支的预期目标是指导性的。预算执行中,区本级和峡窝镇两级财政将根据实际,依法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坚持量入为出,自求平衡。

2.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0550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77960万元,增长8.2%;非税收入27540万元,增长7.8%。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增值税8700万元。

──营业税22860万元。

──企业所得税8050万元。

──个人所得税1150万元。

──资源税95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4170万元。

──房产税2650万元。

──印花税2090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5150万元。

──土地增值税4440万元。

──车船税2800万元。

──契税9150万元。

──耕地占用税5800万元。

──专项收入4140万元。

──行政性收费收入5000万元。

──罚没收入1500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100万元。

──其他收入800万元。

(2)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在完成上述收入预算的基础上,区本级可支配财力为10965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7.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460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420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0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31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860万元。

──教育支出247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961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09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8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1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66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45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3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493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33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5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67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908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25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5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0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70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19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5060万元。

──农林水支出302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4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58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65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4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41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28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3220万元。

──金融支出4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31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4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2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167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53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安排8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30万元。

──其他支出6860万元。

──预备费3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区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3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0万元。

全区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3000万元(其中:市挂牌土地收益返还安排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偿还融资本息等,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起,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涉及我区的主要有: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万元。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26万元,支出安排2042万元。以上收支预算全部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管理,不列入区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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