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区委区政府于2001年成立了郑州市上街区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事业法人,隶属于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公司现有人员7名,其中:经理1名,副经理2名,工作人员3名,退休职工1名。法人:冯涛。公司主要职能:一是对本区经济发展投资提供管理服务;二是对区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和投资;三是对高新技术项目或重点项目的投资和委托贷款;四是对各类破产企业资产的收购、出租、转让、重组 审查独资、控股企业的经营方针及设立、合并、分立、解散 审查独资、控股企业的产权转让、担保;五是对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益进行调整和再投入;六是对区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投资。
二、主要工作
一是为促进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确保社会稳定,积极为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贷款担保,给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了良好的担保服务,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上街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是为提高城市品位,拉大城市框架,加强城市道路、游园绿化带等公共设施建设,组织做好重点工程的管理、验收和拆迁补偿赔付工作,及重点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我区建设的广场、游园、道路绿化带后续租金支付工作;
三是做好以往年度上街区职工支持城市建设资金的到期兑付本金和利息工作。
三、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总支出230.9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96万元。其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56.9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61万元。
2、项目支出174万元。主要是小额担保贷款费用和我区建设的广场、游园、道路绿化带后续租金。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如下:财政事务支出5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与2015年一样“三公经费”预算安排金额为零。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