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44/2017-00007
  • 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
  • 财政,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2017-04-18
  • 2017-04-18
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62年3月,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二)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区的公共建筑、市政建设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三)组织实施上级党委和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四)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五)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帮助待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安置工作;(六)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七)开展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统计、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八)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十)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火救灾工作;(十一)参与管理外来暂住流动人员;(十二)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十三)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十四) 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矿山路街道办事处机关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经济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统一战线、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人事劳动管理等工作;协助办事处领导综合协调常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和行政后勤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普法教育、依法治街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治安模范小区、文明楼院活动。
    3、社会经济办公室:负责制定发展街道经济规划;指导所属企业、居委、农村经济的改革,促进区街经济发展;研究解决辖区内有关方便群众生活的区域性、社会性问题。

无下属单位。

本单位公开的预算为本部门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矿山办事处共有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矿山办事处现有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干部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收入预算6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0.7万元(财政拨款600.7万元),自有资金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7万元,项目支出41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0.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

基本支出18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417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602.7万元,比去年减少124.2万元。减少原因:去年社区改造项目比今年多列预算78.4万元;去年自有资金比今年多列预算35.8万元,其中环保奖励金4.7万元,社区经费15万元,计划生经费12.8万元,调解员补贴3.3万元;护税协税减少1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机关经费运行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7万元,其中: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费0.3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春兰柜机空调,单价0.5万元,数量2个,共计1万元。

2、春兰挂机空调,单价0.25万元,数量4个,共计1万元。

3、笔记本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4个,共计2万元。

4、台式电脑,单价0.4万元,数量4个,共计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目录: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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