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5498794/2017-00115
  • 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预算
  • 2017-04-18
  • 2017-04-18
上街区食药监局2017年预算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我局主要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以下称: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环节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机构构成:

内设机构:办公室、食品生产销售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4个科室。

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有: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上街区食药监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共有编3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职工36人,离退休人员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38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8.49万元(财政拨款388.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49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35万,医疗卫生:334.71万元,其他支出:18.6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80.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3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5万元。其中:办公费88,000元,印刷费10,000元,水费5,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12,000元,差旅费2,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培训费5,000元,招待费5,000元,劳务费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88.49万元,比去年增加8.39万元,增加原因:单位新增10人。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去年减4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封存了一辆公务用车和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五、政府采购情况

   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目录: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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