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8X/2017-00019
  • 上街区商务局
  • 资金,决算,部门预算
  • 2017-04-18
  • 2017-04-18
上街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和单位构成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相应的发展规划及措施。

(二)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和项目推进;推动全区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协同发展。

(三)负责权限内的外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和限额以上、限制投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

(四)拟订全区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对外贸易工作,服务和培育对外贸易企业,依法对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进行申报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众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五)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负责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及项目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

(六)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管理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境外投资的管理和促进。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拟订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

(八)组织实施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加快物流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区物流体系节点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推进物流体系认证,协调重点物流项目建设。

(九)拟订全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消费政策;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成品油、酒类、拍卖、典当、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药品流通等特殊行业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和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按规定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贸易相关企业和境外经济组织驻上代表和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申报、指导以上街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等活动。

(十三)研究全区粮食市场动态,做好市场预测;承担辖区范围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承担社会粮食行业管理、社会粮食经营统计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社会粮油质量、计量标准和检测监督工作,推进辖区订单农业发展,参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促进粮食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十五) 组织指导全区政策性粮食和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储备粮方面的宏观调控,维护全区粮食安全。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和行政编制总数,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经济运行科等3个科室;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上街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街区粮食管理中心、上街区商贸管理稽查队。

 

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汇总预算。

人员构成情况:商务局机关共有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职工21人,离退休人员1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8.54万元(财政拨款598.5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9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56万元,项目支出357.9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4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9万元;项目支出357.9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98.54万元,比去年减少71.46万元。减少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减少幅度较大。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8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与去年预算一致。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8万元。其中:办公费5.8万元,差旅费2.1万元,电费6.48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3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3.28万元,维修费1.34万元,印刷费2.4万元,邮电费3.1万元,招待费0.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电脑,单价0.42万元,数量2个,共计0.84万元;

2.执法设备1批,数量4个,共计18.95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目录: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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