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4081894/2018-00053
  • 上街区财政局
  • 预算
  • 2018-02-26
  • 2018-02-26
上街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上街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办)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草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

3.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5.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

7.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8.制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管理财政供给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11.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12.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3.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地方性有关政策、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14.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5.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社保科、农业管理科、财政事务科、政府采购办、财政监督办、信息中心等9个科室。

下属单位:投资评审中心、国资办、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镇(办)财政管理办、非税收入管理局、投资公司、开发公司共7个事业单位和6个镇(办)财政所。其中,投资公司和开发公司实行独立核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上街区财政局部门机关(及二级机构)共有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职工79人,离退休人员23人。

二、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汇总预算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6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1.76万元(财政拨款1261.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6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76万元、项目支出249.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012.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7.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8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30万元;项目支出249.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93万元。其中:办公费11.70万元、印刷费15.00万元、手续费0.50万元、邮电费5.18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8.44万元、福利费6.11万元。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261.76万元,比去年增加419.06万元。增加原因:平时考核奖、文明奖等工资性支出,评审工作经费、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金财工程维护费等。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接待管理。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6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空调:数量10台,共计3.00万元;

2.服务器:数量2台,共计7.35万元;

3.台式电脑:数量10台,共计5.00万元;

4.打印机:数量12台,共计3.4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