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36/2018-00001
  • 上街区新安路街道办事处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8-02-26
  • 2018-02-26
新安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新安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新安路街道办事处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受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负责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建设与管理;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区的公共建筑、市政建设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组织实施上级党委和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帮助待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安置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统计、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火救灾工作;参与管理外来暂住流动人员;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其中包括:

1.上街区新安路街道办事处

2.新安路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新安路办事处统计信息中心

4.新安路办事处民政所

5.新安路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安路办事处部门机关(及二级机构)共有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职工48人,离退休人员12人。

二、本单位公开的预算为本部门预算。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55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0万元(财政拨款25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54.64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55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2万元,项目支出1268.4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49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57.2万元、财政代管资金39.81万元)、国防支出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2.7万元、财政代管资金5.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6万元、财政代管资金7.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5.3万元、财政代管资金1.38万元)、农林水支出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住房社会保障支出4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8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2万元;项目支出1268.44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8.9万元。其中:印刷费10万元,水费5.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2.7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培训费9万元,工会经费7.5万元,福利费4.5万元。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2500万元,比去年增加300万元。增加原因: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双迎攻坚”工作等方面支出。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去年减少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注: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表述为: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新安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一、支出预算主要项目说明

专项经费支出1268.45万元,主要包括: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性支出、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性支出、机关经费、党务经费、信访经费、城市管理经费、社区经费、计划生育经费、民政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基层司法经费、网格管理经费、人防经费、科普经费、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人武部经费、统计经费等。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00万元,增加原因: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及“双迎攻坚”工作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5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7.2万元,占58.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7万元,占12.91%;城乡社区支出545.3万元,占21.81%,医疗卫生支出96.6万元,占3.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8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医疗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及遗属补助等;公用经费222.7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退休费、交通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此项无。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