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2017年总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政府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上级补助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其中返还性收入10271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43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96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94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757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0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13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084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934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59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8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48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1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5万元,教育319万元,科学技术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7万元,医疗卫生490万元,住房保障1088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9878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14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8733万元)。
二、2017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7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3119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7481万元、专项债务74462万元。2017年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112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6781万元、专项债务74462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统计数字不含峡窝镇。
(5)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原则,我区2017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相比不增长,公务用车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380万元。
备注:公开表格目录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6、2017年三公经费表
7、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表
10、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11、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13、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