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772/2016-00025
  • 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部门决算
  • 2016-09-21
  • 2016-09-21
上街区供水节水技术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环境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指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节约用水标准,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承当我区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

    人员情况:编制4名,实有4人,退休2人。

    二、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4.4万元;支出3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农林水支出33.1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3万元,主要用办公经费等支出。

    三、采购说明

    2015年,未申报政府采购项目,无该项费用产生。

    四、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由于供水节水技术中心,为区农委二级机构,固定资产由农委统一调配。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相同。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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