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4081894/2016-00204
  • 上街区财政局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2016-09-21
  • 2016-09-21
上街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5年上街区财政局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街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人员情况及机构设置

上街区财政局成立于1984年10月。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办)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草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三)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五)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六)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八)制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九)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十)管理财政供给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十一)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十二)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十三)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地方性有关政策、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十四)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社保科、农业管理科、财政事务科、政府采购办、财政监督办、信息中心等9个科室。

人员情况:区财政在编人员共70人,其中行政人员52人,事业人员18人,退休15人,临时人员6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局机关和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区镇(办)财政管理办公室、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及六个镇(办)财政所的收支数据。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上街区财政局2015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5年收入为913.6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财政事务768.3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4.92万元、农林水12万元、国土资源事务22万元、住房保障35.21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5年支出为913.69万元,预算执行达100%。其中:基本支出620.94万元(行政运行支出514.6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6.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1万元),项目支出292.7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4万元、预算改革业务支出2万元、财政国库业务17支出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37万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71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0.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2万元、其他国土事务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176.3万元、全区预算单位金财工程系统硬软件维护费用35.45万元、视频会议系统等办公设备购置17.2万元、全区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软件维护11万元、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维护费5万元、评审软件维护费2万元、印刷及购买收费票据14.3万元、预决算编制文印及办公费2.5万元、国库支付改革票据印刷及办公费7.8万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印刷费5.6万元、电费13.2万元、培训费2.4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共计391.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78.8万元(主要是采购电脑、打印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办公家具等)、工程支出12万元(主要是修建后院道路和会议室装修)、服务支出200.6万元(主要是印刷费、工程造价咨询费等)。

四、固定资产情况

2015年底,账面登记固定资产原值为355.72万元,主要是空调、电脑、复印机、打印机、办公桌椅、茶水柜、档案柜等。

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合计2.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融资业务。全年共接待3批次168人次,其中住宿费1.2万元、餐费1.33万元,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40元/人/餐。

上街区财政局属车改单位,无公车购置及维修费用;无因公出国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完成行使职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公开样表(八张)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