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8X/2016-00061
  • 上街区商务局
  • 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2016-09-21
  • 2016-09-21
上街区商务局 201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相应的发展规划及措施。

(二)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和项目推进;推动全区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协同发展。

(三)负责权限内的外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和限额以上、限制投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

(四)拟订全区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对外贸易工作,服务和培育对外贸易企业,依法对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进行申报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众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五)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负责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及项目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

(六)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管理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境外投资的管理和促进。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拟订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

(八)组织实施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加快物流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区物流体系节点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推进物流体系认证,协调重点物流项目建设。

(九)拟订全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消费政策;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成品油、酒类、拍卖、典当、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药品流通等特殊行业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和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按规定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贸易相关企业和境外经济组织驻上代表和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申报、指导以上街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等活动。

(十三)研究全区粮食市场动态,做好市场预测;承担辖区范围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承担社会粮食行业管理、社会粮食经营统计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社会粮油质量、计量标准和检测监督工作,推进辖区订单农业发展,参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促进粮食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十五) 组织指导全区政策性粮食和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储备粮方面的宏观调控,维护全区粮食安全。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和行政编制总数,郑州市上街区商务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上街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街区粮食管理中心、上街区商贸管理稽查队。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文字说明                   

    一、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上街区商务局从加强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节约型政府和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性,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建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2015年区商务局继续严格控制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大力压缩办公、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按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商务局2015年上年结转和结余2.5万元,核定2015年度收入369万元,支出371.42万元,收支结余0.08万元。核定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61.9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96万元。

    二、收入来源说明   

上街区商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1.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86.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30.06万元,国内贸易管理收入3万元,招商引资收入50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收入4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64.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9.77元,住房公积金收入13.35万元。 

    三、支出情况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商贸事务支出270.04万元。 

2.社会保障就业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费用64.8万元。

3.医疗卫生的行政单位医疗9.77万元(缴纳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

4.商业服务业流通事务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3.35万元(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共计支出4.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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